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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s快件丢失

山东 11-30 14:16  悬赏 20  发布者:cosvip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11月26号从山东枣庄给客户寄了一份文件到西安
 邮件28号就到了 邮政投递 连个电话都没打 就直接放到物业门房 是由物业代签的
后来这个快递 被人冒领了 这里面的资料很重要,全部是客户的隐私资料,万一落入不法分子手中,后果不堪设想。这个责任算是谁的?快递 还是物业 ?
时邮费是21元 不知道怎么的 多收了我2.5 一共收了23.5元 这里边是不是含了 联系收件人的电话费用?
问题补充:
现在客户暂时还没出现损失
主要是这个责任 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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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1-30 14:18
两者都有责任,如果给你客户造成损失,建议起诉。
回复时间: 2009-11-30 15:58
由物业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09-11-30 17:13
若是特快专递,按照规定应当直接交付本人或者本人授权的人签收,未在通知对方的前提下,让别人代为签收,造成的损失应当由邮政公司承担。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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