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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地址变更(异地且名称改变),劳动者不续签合同是否可以得到赔偿?赔偿是N+1个月薪资

 10-27 12:12  悬赏 5  发布者:yuanme……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在公司服务两年零两个月,签了两次1年期的合同,12月31日合同到期,公司因管理需要,决定清算我现在的公司,决定將此独立公司改为分公司的形式。所以公司在我的合同到期后,会要求我签一份在异地的同一家集团下的公司的劳动合同,到异地上班。如果我因地址变更原因不续签,請问可以得到补偿吗?那08年的年终奖可以什么标准拿到呢,如果应赔偿给我,是3个月的工资还是1个月工资,我们领导问了劳动局,劳动局回复说赔偿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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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8-10-27 15:03
合同期满,双方权利义务终止。
回复时间: 2008-10-27 15:48

 1、你不续签的话,很可能拿不到补偿金。2、年终奖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3、如果给你补偿金,就是1个月工资。
回复时间: 2008-10-28 16:19
合同到期终止,你是可以拿到经济的,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合同到期,只有在用人单位不保持或提高劳动条件情形下你拒绝续签才不负经济补偿金了,象你的情况属于用人单位改变或降低了劳动条件,所以你不续签,用人单位理应给你经济补偿,每满一年应该给你一个月的工资.而你的情况是由于连续两次签订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知你是否了解这一规定.
回复时间: 2008-11-06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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