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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房是否可以出租?

北京 12-07 15:30  悬赏 10  发布者:nOA3859 回答:(6)
分房子时候给我们的房屋租赁合同都是格式文本,虽然里面写着不可以出租、空置、转让,但是如果此条款合理的话,为何2002年12月15号北京市政府下发“关于使用权房转让的管理办法”,这不明摆着说明原来的格式条款已经违背了客观发展需要了吗?再者,两个住处,一个是独居的65平米,一个是使用权的合住房,我当然会选择在独居房居住了,如果格式条款成立的话,我这个使用权房岂不因为空置,房管所也可以收回吗?这还有没有天理可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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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2-07 15:39
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的,你只能居住,不能出租和获得收益。
回复时间: 2011-12-07 16:43
产权人同意才可以
回复时间: 2011-12-07 17:25
产权人同意才可以
回复时间: 2011-12-07 17:42
只能居住,不能出租和获得收益。
回复时间: 2011-12-07 17:55
合同约定不可以出租,当然就不能出租了!
回复时间: 2011-12-07 21:20
承租人要转租的,按法律规定要取得出租人的同意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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