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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供电部门

 06-12 00:23  悬赏 0  发布者:HUA148 给我留言 地区:广西-贵港 回答:(1)
早年安装了个380的三相电表在没有电力设施改造前可以正常使用,但今年改造后部分村民不让用电【安装三相电表是用加工厂的,费用用了四千多元,因设备错发成220V,所以没有用,改为借用别人的单相电表】,供电部门帮助连接电源后部分村民硬是剪了表后线【最初全部换了新电源线时部分村民不允许供电施工人员接线,所以没有移动电表留在早年供电部门的收费员安装的位置】,已经剪了两次。说是不允许通过他们的土地,之后自己改变路线重新从其他地方通过,听说还是不能,也要剪掉还属他们土地【试问土地是国家所有还属私人,毕竟电源线是顺乡村道路傍延伸没有进入所谓的私人地方】,情况反映到供电部门,解说是村民不允许我们也没办法【在电力设施改造前本直属房系同别的房系有纠纷,别的房人说我没有压制本属房人发展的纠纷,特别限制我的用电】。再反映到村委、镇府,最终还是未能得到合适解决办法-说到司法部门立案,法庭起诉剪电线阻止用电破坏电源线的人。请问律师供电部门有责任妥善解决我的用电问题吗?还是需要通过什么法律途径解决?向那个部门反映?
问题补充:
有人说叫拨打今日关注热线或南方都市,请问这两个热线会有好的解决方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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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6年06月12日 07时04分
都是可以向媒体反映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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