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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行为对吗?我该怎么办才能行之有效?

陕西-西安 12-09 18:52  悬赏 10  发布者:a11223……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在一家大型的台资企业西安分公司上班,任职一年多了。10年入职跑大型卖场的业务,负责在我公司里面负责开客户卖场的订单,电话联系订单,到卖场上货工作.

第一件事:(有本人签字的)我在公司上班时期由于一个月内有3次迟到,口头找我主管有3次请假,当时无旁人主管答应后要求来上班时在系统申请,结果被否认不知道,并要求我申请提交6次早课未到并签字后传到系统里面,我怕日后工作不顺利,就咬牙签字传上去了。

第二件事:(没有本人签字的)被公司邮件通知10月8日旷职和12日未见公出记录暂缓薪资。详情是10月8号请假在公司系统申请被主管核准后告诉总监她核错了后我生气在公司把主管推了一下和她吵架被同事拉开了结。去咸阳出差本应在申请日期2011年10月12号出差回来后发现错申请在11号,在系统签呈申请解释说明被总监以查实申请失败。后被邮件通知10月8日旷职和12日未见公出记录暂缓薪资,没钱后这个月的订客户定单没管领导找人带开订单。过了一个月后发了工资。但是我有移动公司电话详单记录10月12号通话记录对应的显示位置地在咸阳出差为依据。

第三件事:总监要求我调换岗位到一个流通部门,我拒绝此事。原因我害怕总监让人力资源科的人配合给我制造无数次的矿工对我不利。了解这个部门的考勤记录是领导说了算,业务不打卡。人力资源课每次打电话问此部门主管考勤作为出勤依据。

第四件事:(公司注销我的卡号)我于2011年12月9号早上8:00去公司打卡时显示此卡被注销。总监当着大家的面说我被开除了。我要求人力主管出示书面通知但告诉我总监在申请上海总部批准后马上签字,这样托着不给。人力主管要求我马上写填写离职申请后,立刻离职。

我的问题是:公司以以上四件事,1我不肯离职想继续工作我该怎么办好?
2如果公司不给书面通知一直托着到公司打不了卡后不算我上班怎么处理好?
3如果公司提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过失性解除发书面通知,正确有效怎么能保护好自身利益不受侵害?
4如果公司不给办理转移四险一金手续,和开离职证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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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2-09 20:02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们,否则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3,你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4,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平时加班工资以及节假日加班工资;
    5,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1-12-09 21:40
对于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1、如果你不肯离职的话,则需要服从公司安排,被调到其他部门。你可以申请仲裁,请求继续履行合同。
    2、公司如果拖着不办的话,建议你搜集证据,证明单位拒绝你到单位上班,其没有尽到提前三十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
    3、如果你因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被辞,假如这种情况属实的话,那这种因为自己的原因导致的后果是你必须承担的。
    4、如果公司不予办理此类手续,直接申请仲裁就好。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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