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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公司偷税漏税的问题

 06-13 14:3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深圳 回答:(1)
公司法人从公司成立以来一直用自己的私人账户收取不含税的货款,还用私人账户采购原材料及货物。给员工发工资也一直用的这个私人账户。请问如果举报这属于国税管还是地税管?没给员工买保险和没签订劳动合同。作为员工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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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6年06月13日 14时40分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以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是工作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同时,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的。
追问:

谢谢,那关于公司私人账户收取货款的行为呢?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专业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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