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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问题追究责任

陕西-西安 12-12 20:00  悬赏 20  发布者:menjia……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是一名客车司机,在高速公路开车时候与一辆小车发生追尾事故导致小车后座人员死亡,现在想咨询下我有什么法律责任。(当时人员没有死亡,在住院两个月以后死亡,对方现在提出让我拿出一部分赔偿金出来,如果不拿是否会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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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2-12 20:02
如果事故认定你负主要责任则可能坐牢,如果是同等责任你不会坐牢。
回复时间: 2011-12-12 20:03
具体要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一般追尾都是后车全责,依你所述情况,已经涉嫌触犯刑事犯罪,如能与对方积极达成和解,可从轻或减轻你的责任
回复时间: 2011-12-12 20:03
您好,对于您的问题回答如下:
    1、是够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需要依据公安机关的调查确定。
    2、至于你是否应当赔付对方赔偿费用,需要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中确定的责任比例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1-12-12 21:13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交通事故责任应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确定;
    2,如果你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你涉嫌交通肇事罪;
    3,不给赔偿,不能适用缓刑。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1-12-12 21:53
你追尾?那就是全责,交通事故导致一人死亡或是3人以上重伤,并承担主要责任以上的,就可以追究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积极赔偿,可以减轻刑罚,建议聘请律师帮助,争取缓刑,这样就不会在监狱服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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