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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承包地上打井是否为个人财产?政府要无偿强制收回是否合法?

 08-20 20:26  悬赏 20  发布者:juanan…… 给我留言 地区:内蒙古-乌兰察布 回答:(1)
我家在很早以前承包了乡里的一块近6亩的菜地,(至今有30多年了,好像是在农业社大集体的时候吧,那时候还可以说是块荒地呢),当时这块地没有人种,因为当地没有人种菜,政府为了鼓励种菜,说谁种就免收农业税,所以我们一干就是30多年,现在我们在园里修了围墙、打了水井,盖了温室大棚等...,现在乡里要用我们的水井来弄自来水,我们不同意(因为自来水用水量大,再说这口水井水少,自己都不够用,一天只能灌溉不到1亩地),所有现在政府要强制收回,说我们打井没有经过他们同意,也没有合同,所以我想问专家是不是他们说的这样?我们该如何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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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8年08月21日 07时18分
就你所提供的信息来看,应明确该土地的归属 是乡里管理的国家土地还是某集体土地,根据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你应享有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那么你在本土地上的一切合法经营行为受法律保护。乡镇强制收回没有法律依据,如为公共利益的除外,但应给你们相应的补偿,除此公共利益外不得侵害你们的合法经营权。    
北京中高盛律师事务所     王军辉律师      13717546389    www.hunterlawyer.blog.sohu.com  可留言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太谢谢了,真的非常感谢! 
评论者:锄禾 给我留言
时间:2008-08-22 23:37
不对呀,王律师,1、如果该户使用的土地属于国有荒地,由于没有合同政府可以收回。
2、如果是集体土地也是乡镇集体所有的,没有合同可以收回。
3、打井虽然是该户自己打的,但是属于自行其事,在不属于自己所有的物的附加,完全可以收归集体。
但事情并非都按法律来,这种情况下可以调解也可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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