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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维修

北京-平谷区 12-11 10:36  悬赏 25  发布者:崔小林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家在6层,就是顶层。2001年入住。入住时间不长就发现南北阳台有渗水现象,就找到物业,他们做了简单处理,没什么效果,因为渗水情况不严重,我就没有进一步找他们。近2年,屋顶渗水情况越来越严重,现在可以说是漏水了。南阳台屋顶的腻子大量脱落,北阳台的吊顶已经下沉,下雨的时候水哗哗往下流。北卧室也出现渗水情况。我找到物业,要求他们维修,他们说漏水的住户只有我们一家,不能使用维修基金,他们也没办法维修。所以要我自己花钱找人维修,或者他们找人维修,我自己花钱。请问物业这样做是否合理?我是应该继续和物业协商还是直接起诉呢?另外,楼房窗户缝隙过大,活动窗关不严,我要求物业维修,他们说楼房已经过了保质期了,他们就不在负责维修了,可是我买的时候就已经过了保修期了,而且我又没有专业的验收经验,出现这种问题怎么办?关于保质期的说法有道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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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2-11 15:29
建议协商,协商不了可以起诉,起诉之前注意固定证据。需要帮助可以来电。
回复时间: 2009-12-11 20:55
建议协商解决,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09-12-12 17:54
向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09-12-14 00:18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起诉前要收集证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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