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陈铠楷  王高强  朱学田  刘平  
该问题已关闭

交通事故未解决,交通队有权一直扣留肇事车辆么?

天津 12-22 11:45  悬赏 0  发布者:土屋小虾 给我留言  回答:(10)
2011年9月11日,我驾驶本人的轿车在天津市志成路一带与行人发生擦碰,行人倒地受伤。对方报警,交警认定我是全责。经当天医院检查,对方未发生骨折,只是皮外伤。后来对方一直在医院拖延不肯出院,不与我解决事故。交通队也一直扣留着我的车辆还有本人的行驶证和驾驶证至今。我提出想取回车辆,被交通队负责本次事故交警告知,需要把对方住院以及治疗的所有费用先支付对方,然后还要缴纳一定数额保证金,才能将车提走。请问这种情况合法么?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2-22 13:23
可以申请复核。不符合规定。
回复时间: 2011-12-22 11:52
交通队的做法不合法。可以行政诉讼。
回复时间: 2011-12-22 11:57
建议联系律师详细说明情况。
回复时间: 2011-12-22 13:27
缴纳一部分押金就可以提车。
回复时间: 2011-12-22 14:47
可以缴纳保证金提车,如果对交警的做法有异议可以向上级反映情况
回复时间: 2011-12-22 15:23
既然交警已认定你是全责,说明事故书已作出,如协商不成,你可以交保证金将车提走,并不是交警所说的情形,如你交保证金后,与被害人协商不成可以要求其起诉。如你交钱后交警在扣车是不对的,你可以到其上级机关放映。
回复时间: 2011-12-22 21:47
交保证金提车
回复时间: 2011-12-22 22:08
这是交警一贯处理办法,谁也没辙。除非有人。是在河东区吗。
回复时间: 2011-12-23 03:10
交押金提车,至于对方的医疗费等问题归法院,交警已经越权执法。你可以投诉
回复时间: 2011-12-25 20:09
顶多交纳一些保证金即可提车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黑龙江黑河
山东东营
江苏无锡
上海杨浦区
湖南长沙
江苏南京
广西贵港
四川成都
浙江杭州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广州
人气:3925112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3792
黑龙江 黑河
人气:488
山东 东营
人气:25761
江苏 无锡
人气:51198
上海 黄浦区
人气:1161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0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