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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如何索赔

湖北-随州 12-24 20:55  悬赏 20  发布者:zhugy1…… 给我留言  回答:(3)
  先介绍下我的情况,我叫朱国勇,在镇教管站工作,老婆蒋继平在镇小上班,儿子朱晨昕在镇小上二年级。
  12月11日,镇教管站在镇小开展题为《教学论文与案例写作》的校本培训活动,全镇数学教师参加。这次活动中,我老婆是主讲教师,我负责摄像,此次活动由镇教管站主办,镇小承办。
  中午在镇小内部食堂就餐,席间,镇小校长在火锅酒精未灭的情况下,贸然添加酒精,引起爆燃。我们一家三口在事故中烧伤,且均为面部,烧伤面积达到60%。至目前,已在医院住了14天,其间医疗及生活费用都是镇小支付。出院在即,小孩子面部却未完全康复,我们的脸上也形成了烧伤后的颜色差异,实在有碍出行及工作观瞻,且是否会留永久疤痕未知。
  这次事故给我们全家带来了巨大的伤痛,请问,我们该如何索赔,从哪些方面索赔,一家三口应索赔多大额度。跪求蒋律师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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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2-24 21:35
  答:1、本案存在的法律关系:你们与镇小之间属于侵权法律关系;被告是镇小或者将镇小和校长一并作为被告。镇小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存在过错(重大过失)的校长追偿。2、你可以主张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贴;(你们夫妻各自按照基本工资支付、你的孩子参照当地最低生活水平支付)3、对于治疗费,现在按照实际发生额支付,后续治疗费一般在发生后,可以重新主张;4、具体的数额需要详细计算。5、本案可以通过两条途径救济:申请工伤赔偿(做工伤认定后向你是在学校)和侵权损害赔偿,同时主张。6、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特别提示:侵权诉讼中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回复时间: 2009-12-25 19:31
你们三人出院后应当进行司法鉴定,鉴定伤残等级及后续医疗费等费用问题,以此作为你们主张赔偿的依据。
你和你的妻子可以向单位主张工伤待遇,也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你的孩子可以向单位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建议先聘请律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09-12-28 17:22
支持许律师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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