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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公司倒闭,如何催要货款?

 01-04 09:20  悬赏 0  发布者:yzshyy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东莞 回答:(32)
今年7月份一家客户从我这里买了产品,但是产品又是送给他的分工厂,订单是以分工厂的名义传的,原本是8月底该付款,9月份的时候说分公司经营不善关闭了,因为一开始是总公司联系的,所以找总公司要钱,一开始说总公司一定会负责的,一直拖到现在,然后说不管了,说是2个公司的事。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2个公司的法人可能不是同一个人。也不知道能不能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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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1月04日 17时04分
您好;意见1、总公司的说法不一定对,你们应该到工商局查询一下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及二公司的基本情况,如果分公司是总公司所设立,没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你们可以将二个公司一并起诉,我分析应该是两个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的公司,那就只能起诉所谓的分公司了。2、订单就是合同,应该以签章的公司为合同当事人,总公司联系只是个代理行为;3、二个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不是一个人,不能决定公司的“法人企业”的独立性质,只要是依法注册的“法人企业”就应该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4、企业关闭了,不影响其承担责任,可以起诉的。5、如果法院已经立案破产或者清算所谓的分公司了,就不用起诉,应该主动的申报债权。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答案比较详细,对我有所帮助!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1-04 09:33
可以起诉总公司承担责任。
追问:

谢谢你的回复,详细是这样的:A公司问我买,然后以B公司的名义下单,说B公司是他们的下属工厂,然后办公人员都在A公司,现在也还在,订单上的电话传真都是A公司的,只是地址和名称是B公司,B公司现在已经关闭了。
但是,A和B的法人不是同一个人。现在找A公司的相关人员,他们说找B公司的负责人,但是B公司的负责人一直不露面,电话联系说自己只是小股东,让我找A公司。。现在说法院在清算了,但是又没有给我什么通知。。

回复时间: 2012-01-04 10:49
存在诈骗行为,起诉总公司赔偿。
回复时间: 2012-01-04 13:12
起诉总公司赔偿,具体电话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1-04 14:30
建议到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2-01-04 14:33
起诉总公司赔偿
回复时间: 2012-01-04 15:02
分公司如果没法人资格,可以直接起诉总公司。
回复时间: 2012-01-04 15:04
可以起诉总公司要求承担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分公司不能独立对外承担责任,其义务可以由总公司承担。
回复时间: 2012-01-04 15:15
你应当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便参与法院的分配。
回复时间: 2012-01-04 15:27
您好,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作为被告的主体资格。即使分公司不关闭,在起诉时也应将总公司作为被告起诉,而不是起诉分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承担。现分公司关闭,总公司必然应承担付款的责任。
    你现在可以到工商局查询一下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及二公司的基本情况,或者不查也可以,你可以将总公司与分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要求二公司承担连带付款责任,这样即可查明事实,又可防止二公司之前相互推脱责任,可保证胜诉。
    如果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并且您觉得满意,请您将此答案作为最佳答案采信。如果您还有要咨询的可来电话或在网上继续追问,可为您继续解答,保证让您满意。
    祝您的问题能得到圆满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1-04 16:20
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2-01-04 18:20
搞清楚两公司的法律关系,再决定下一步的做法。欢迎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1-04 18:28
首先,必须分清两个单位的关系。若是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那么,应当由总公司承担还款责任。若是两个独立的法人,两个公司应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 [辽宁-葫芦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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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1-04 18:50
从你说的情况来看,你方与A公司有合同关系,应当有书面或口头合同。因为合同的邀约与承诺是你们双方进行的并形成的。从商业习惯上以B公司名义下单,B公司只是货物运送的地点,是提货、运输、接货之中填写的提货人、委托运输一方、接货人。如果以此认定B公司是合同一方没有根据。所以应当以A公司为被告,B公司为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起诉,合同具有相对性,只能有双方。如果在法庭审理的过从中,B公司是法人,B公司确实委托A公司采购这批货物,法庭也可以变更B公司为被告或原告申请变更B公司为被告,作出判决。
我的补充: 2012-01-04 19:41
如果你公司已经开出发票,应当有购销合同,否则无法下账,则应当以合同双方为当事人诉讼。对方如果已经进入清算程序,你方应当申报债权。
回复时间: 2012-01-04 19:31
你好。根据你说的情况,似乎与总公司也没有订立书面合同。如果这样,提出以下初步分析意见和建议:
    第一,要先查清所谓分公司的性质。到底是那个总公司的分公司,还是独立的公司?不能他们说啥就信啥,而要以工商登记为准。这个很简单,由律师调取一下那个所谓“分公司”的工商登记档案,就一清二白了。
    第二,如果下订单的公司真的是分公司,那就好办了,直接起诉总公司就行了。无论订单是谁下的,无论口头合同是与谁订的,都可以由总公司承担债务。
    第三,如果下订单的公司不是分公司而是独立的法人,那你应该以你现有的证据(订单上的电话、传真号),加上进一步收集的证据,来证明你的口头买卖合同是与总公司订立的。搜集到这方面的证据后,还是起诉总公司。
     另外还有一个突破口,就是查询一下下订单的公司的注册资金是多少,总公司是否它的投资人?如果是,并且投资不足,或者有抽逃资金的情况,那仍然可以起诉总公司,要求它在投资不足或抽逃资金的范围内承担应由下订单公司承担的债务。
回复时间: 2012-01-04 20:05
分公司是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直接起诉总公司要回货款就可以。
回复时间: 2012-01-04 21:21
可以起诉总公司
回复时间: 2012-01-05 00:42
你好,首先需要确定这两家公司的关系,如总分公司关系,可直接起诉总公司。
回复时间: 2012-01-05 07:23
起诉总公司,分公司没有法人资质
回复时间: 2012-01-05 09:01
如果是和分公司签订的协议的话,由于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你是可以起诉总公司的。建议去查询一下两个公司的工商档案再做打算
回复时间: 2012-01-05 12:47
分公司与子公司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前者是不具备法人资格,其行为后果由上级法人公司承担责任;后者是独立法人,其行为后果由其自身的财产对外承担法律责任。你查一下该分工厂的营业执照,是分支机构构还是独立法人。然后确定起诉对象。
回复时间: 2012-01-05 14:59
你好,我觉得你应该按照以下步骤去做:
1、到工商局查询一下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及二公司的基本情况,如果分公司是总公司所设立,没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你们可以将二个公司一并起诉;如果是两个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的公司,那就只能起诉所谓的分公司了;
2、订单就是合同,应该以签章的公司为合同当事人,总公司联系只是个一般代理行为,不应该负法律责任;
3、二个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不是一个人,不能决定公司的“法人企业”的独立性质,只要是依法注册的“法人企业”就应该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
4、企业关闭了,不影响其承担责任,可以起诉的;
5、如果法院已经立案破产或者清算所谓的分公司了,就不用起诉,应该主动的申报债权。
回复时间: 2012-01-05 16:01
可以起诉总公司支付该货款,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
回复时间: 2012-01-05 16:59
尽快起诉总公司
回复时间: 2012-01-05 17:02
你好,对于这种特殊情况,
第一、可以将分公司与总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进行起诉,双方所在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虽然我国法律规定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民事主体,但是在相关的诉讼规则里也有明确的规定,分公司可以作为被告进行起诉,由总公司承担法律责任,不足的部分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于你的案件,你完全可以起诉,法人不一致不影响你的诉讼请求和主张,没有任何问题。
回复时间: 2012-01-06 07:44
只能起诉总公司,因为分公司没有法人资质。企业关闭了,不影响其承担责任,可以起诉的。如果法院已经立案破产或者清算所谓的分公司了,就不用起诉,应该向法院申报债权参与分配。
回复时间: 2012-01-06 10:16
由总公司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1-06 18:04
要由总公司否则赔偿!
我的补充: 2012-01-06 18:05
要由总公司负责赔偿!
回复时间: 2012-01-06 20:52
可以起诉总公司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1-07 09:11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作为被告的主体资格。即使分公司不关闭,在起诉时也应将总公司作为被告起诉,而不是起诉分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承担。现分公司关闭,总公司必然应承担付款的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1-07 10:04
一般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如果没有,可以直接起诉总公司。也可以根据合同主体、实际履行主体确定诉讼主体,一并起诉。
回复时间: 2012-01-07 10:52
你好!建议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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