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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现在征地,分红以24年前分配耕地的户数分配,没有分配到耕地的人,不能享受分红,合理吗?

广东-汕尾 07-11 21:04  悬赏 0  发布者:jeas 给我留言  回答:(1)
现在政府征用我村的土地,其中包括耕地、林地、山地等,全部征地款以24年前分配耕地的户数分配,不给我家征地分红。我因工作,24年前没有分配耕地,户籍性质是非农业,我老婆跟女儿是农业性质,请问我跟我老婆、女儿有权要求征地款分红吗?村里的征地款分红方案合理合规符合法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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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7-12 15:35
您好!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详情可来电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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