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遗产继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蒙彦军  吴健弘  
该问题已关闭

这样的遗产该怎么分配

重庆-沙坪坝 01-10 09:29  悬赏 0  发布者:paseki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家有7兄妹,4兄弟和3姊妹,以前都是我们4兄弟轮流照顾和赡养老母亲,3个妹子都没有负责,母亲去世后她的土地由于开发被占,国家给出赔偿,这笔钱是该我们4兄弟来继承还是7兄妹一起继承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0418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1-10 09:33
7兄妹。继承人可协商,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
回复时间: 2012-01-10 09:37
7兄妹都有继承权。但是能证明尽了主要赡养的可以多分,未尽赡养义务的可以不分或者少分。
回复时间: 2012-01-10 10:09
7兄妹都享有继承权。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一般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多分。
回复时间: 2012-01-10 10:11
这种情况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是应当由你们七兄妹进行继承,没有履行赡养义务的可以适当少分或不分。。具体可以来电详细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1-10 10:36
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对土地承包收益及可继承财产的范围进行了区别认定:一.家庭联产承包户基于承包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中各成员的共同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二.因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是对财产所有人财产损失的补偿,所以财产所有人死亡后,获得的补偿应当认定为个人收益,可以继承。三.承包户内成员之一死亡后,其生前与其他成员共同承包经营的土地被征收,政府补偿的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根据其性质,应当认定为承包户内成员共同共有,不属于个人遗产或者收益,不存在继承;但是,在承包户或者分种户成员死亡前,承包户或者分种户内已经对上述款进行了分配,分配给死亡者的数额,可视为个人遗产,可以继承。
回复时间: 2012-01-10 10:57
根据继承法,应该7人继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上海徐汇区
上海杨浦区
四川成都
江苏无锡
浙江杭州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3149
陕西 西安
人气:583471
湖南 长沙
人气:545361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6271
广西 柳州
人气:71034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2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