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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纠纷

黑龙江-鸡西 01-15 22:38  悬赏 5  发布者:shy883…… 给我留言  回答:(0)
租房合同相关内容:租期两年;没有注明租期一年后如果不租的处理方法。

由于我开店时附近没有相同的店,但是一年内竟然开了三家,造成我的店严重亏损。所以一年到期时,我提前一个月要求退房,房东要求我赔付违约金:三个月的房租。

请问是否合理?
问题补充:
我看了下合同法,关于合同的履行在下面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可以终止合同而不去付违约金: 

     第六十八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十九条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我这种情况应该是第一款吧?经营情况严重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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