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该问题已关闭

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问题。

上海 01-18 08:54  悬赏 0  发布者:UpI9183 回答:(4)
和公司签订了2年的劳动合同,没满时间想走,又怕毁约,但是看到网上说提前一个申请辞职就不算毁约,也在劳动法的保护里面?是不是啊?还有就是公司能不能在劳动合同里面写上:未到合同期限的,解约必须等到该岗位的交接人员来交接这一项啊?如果交接人员一直不来,我就一直不能走吗?还是像劳动法里面的提前一个月辞职受法律保护。在先等!!!!!!!!急!!!!!!!!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1-18 09:23
要发个快递给他们。以保留证据。或者通过录音等方式。
回复时间: 2012-01-18 09:23
提前一个月辞职可以。
回复时间: 2012-01-18 09:28
一般情况下提前30天辞职并无经济补偿,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随时通知单位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2-01-18 10:08
提前30天辞职符合法律规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浙江嘉兴
河北保定
江苏无锡
广东深圳
辽宁沈阳
辽宁沈阳
山东聊城
广东东莞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102750
福建 厦门
人气:139304
浙江 嘉兴
人气:9582
河北 保定
人气:17480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9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