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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食物中毒

浙江-杭州 08-01 21:08  悬赏 0  发布者:h83863…… 给我留言  回答:(1)
本人在杭州经营一家中小型餐馆,7月30号晚7点,6桌客人共60人在我餐厅就餐,7月31晚客人到店反应有人食物中毒,说是有10多个,8月1日晚再来协商,突然说60个人都有不舒服,但是医院就诊人数只有12个,让我店赔付每人800x60人共48000元损失费,若真是我店责任,我店必定承担责任,但我店认为这不符合实际,请问如何能确定真实情况,而不是任凭客人虚报人数和情况严重程度,如何计算赔付费用,谢谢。
问题补充:
这6桌客人是一起的,相互认识的朋友和亲人。但除这之外当天并无任何其他就餐的人感到身体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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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8-01 21:55
你好
需要以实际损失为限赔偿,具体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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