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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因公死亡后,其家属应得到的抚恤和优待是什么?

河北 01-26 10:28  悬赏 0  发布者:JUb5587 回答:(1)
我父亲是一名公务员,2011年5月,在周六的加班上楼梯时,从楼梯摔下,脑颅受伤而死亡,后被认定为因工死亡。现在家属拿到的只有抚恤金5万多元,说的是40个月工资,其实只是基本工资的40个月。父亲正科级,47岁,基本工资才1400多,请问这种标准合理吗</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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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1-26 11:42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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