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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结婚证没有同居,女方不说结婚 也不说离婚 怎么办!!!!!

陕西-渭南 02-11 12:02  悬赏 0  发布者:wojiat…… 给我留言  回答:(2)
2012年4月经人介绍认识一女孩订婚给了4万彩礼并且领结婚证没有同居,她出门打工争吵期间感情破裂 对方不提出结婚 也不说离婚 现在已经联系不到,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还有彩礼是否要的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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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11 14:57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管女方是否同意,任何人都有离婚自由,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除此以外,男方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除有特殊情况,比如家庭暴力,分居满两年等,法院第一次起诉,不会判决离婚,间隔六个月后,男方二次起诉时,法院才会考虑判结离婚,不管女方是否同意,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一并作出判决。 
    3,《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4,如果具有以上情况之一的,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2-02-12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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