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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这样的婚内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02-14 12:31  悬赏 0  发布者:鱼皮豆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扬州 回答:(1)
您好,我们现在居住的房子是我和丈夫共同的产权,公婆首付,我们还贷,购房发票上是丈夫的名字。丈夫还有个弟弟,目前谈了几个女友都因没有房子吹了,公婆想了个坏招,想让丈夫的弟弟在我们房里结婚,因为我丈夫在外地工作,很少回来,我长期居住在娘家。如果我现在和丈夫签订协议约定:此房产系我们两人共有,任何第三方未经许可不得入住,这样的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若违反协议怎么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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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2年02月15日 10时31分
作为产权人,未经你同意你可以拒绝他人使用,无须签订协议保证,与你丈夫之间还是协商解决这个问题,签了协议也只能约束你丈夫,对第三人没有法律约束力
追问:

若是公婆也同意签字呢,对他们就有约束力了吧?

回答:

公婆并非产权人,没有对你房屋的处置权,若公婆擅作主张把房屋交由他人使用的,都是无效法律行为,签不签字只是形式而已,没有法律意义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您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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