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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去做伤残鉴定?

四川-绵阳 02-15 11:21  悬赏 35  发布者:yanxia……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老公在去年11月上班时被零件砸伤导致右脚内外踝粉碎性骨折,距骨受损。经过3次手术。加钢板复位  清创切除  植皮   现在3个月了还不能下地受力 ,而且医生说他内踝受伤严重可能会有创伤性关节炎。请问我们现在去做伤残鉴定还是等一年后取了钢板再去鉴定?
问题补充:
这类官司律师是怎样收费的?急!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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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15 11:21
咨询鉴定部门。
回复时间: 2012-02-15 11:38
先进行工伤认定,待工伤认定后再进行工伤等级的鉴定,详细可以联系本律师
追问:

但是工伤认定是他们工伤去申报的 公司在成都 他在绵阳分公司 那工伤认定书是不是要给当事人一份 然后拿认定书去做鉴定》? 不用等到取完钢板?

回答:

作为当事人肯定要有一份工伤认定的,建议拿到后去工伤鉴定机构咨询具体的鉴定时间,我曾经办过一个,也是需要取完钢板厚才进行的鉴定,主要看当地的鉴定机构如何操作的

追问:

哦 谢谢 那我今天问他们公司要工伤认定书 公司给我的说法是那个不应该公司给我们出 多少申报是由公司去的 而且他们公司的劳动合同都不给员工,而且签的时候合同上好几项都很含糊要不就是空白 工作时间是写的24小时 喊员工签完又说还没有盖章不给员工 他们这样的做法是不是不合法?

回答:

工伤认定是由公司或者伤者本人向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如果鉴定委员会已经将工伤认定给公司的话,你可以找公司拿,如果公司还没有向鉴定委员会申请,你自己可以申请。劳动合同必须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内容清晰,并向劳动者出具,公司做法是不对的

回复时间: 2012-02-15 13:19
你好,这要看具体情况。
如果能确定劳动关系,你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要求工伤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便丧失了胜诉权。
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如果不能确定劳动关系,你们可以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鉴定时需要伤者本人带上身份证复印件,病历,片子等。
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便丧失了胜诉权。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根据你目前提供的信息,可以通过这个方式解决,但到底这个方式是否行得通,我们还需要了解更多的资料才能确定。
追问:

那请问工伤认定需要多久时间?他出事到现在都3个月了 刚出事他们公司就已经申请工伤认定了 现在到现在公司都说认定结果还没出来 如果进行伤残鉴定是不是需要带上工伤认定书?

回复时间: 2012-02-15 15:24
你好 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八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第十八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据你所述单位称没有工伤认定书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如果单位申请了工伤认定,应该有《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你找个决定书,如果单位没有,就说明单位没有给你爱人申请工伤认定。那么你们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1年内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定不要错过1年的时效。
回复时间: 2012-02-15 21:25
建议委托律师维权!
回复时间: 2012-02-25 12:39
先进行工伤认定,待工伤认定后再进行工伤等级的鉴定,详细可以联系本律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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