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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公司卖了后发的红包

 01-26 09:55  悬赏 25  发布者:zhangj……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南汇区 回答:(7)
我们公司卖给了另一家公司,公司继续营业,且承认我们的合同和工龄。
原来的老板在卖了公司后承诺发给每个员工一个红包,并书面写明金额多少。但是这笔钱要分两次发,并且说如果在发钱以前辞职,钱就不给了。
现在第一次的钱已经发下来了,并把红包的个人所得税都一次性扣了。
我想问的是:
1、原来的老板卖了公司,但公司继续运营,是否要发补偿金?如果要发补偿金,是否应该一次发放?
2、现在我已经缴纳了整个红包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即使我现在辞职是否也应该将第二次发放的钱也立即发给我?
问题补充:
请说明法律依据,谢谢。
我说了,是我提出辞职,不是被炒,请看仔细,谢谢。
我主要想问的是:老板把红包分开两次发是担心员工拿了红包后走人,老板的这个方法是否合理?
我的红包总额是A元,现在已经发给我B元,并且已经扣了个人所得税,这个税是根据红包总额A元来计算的。那么在第2次发钱之前,即使是我自己要求离开公司,剩余的钱是不是也应该发给我?在已经扣了个人所得税的情况下,“如果在第2次发钱以前走人,红包的另一部分就没了”老板的这句话是否有效?
在法律上,已经交了税的红包是不是就已经属于我们。又或者说,我们公司已经把整个红包的税都在第1次发的金额中扣除,那么剩余的钱,是否属于我们的合法收入,应该支付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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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徐汇区]
  • 李军律师
  • 电话:18917186208
  • 408255积分
回复时间:2010年01月26日 23时04分
不需要支付补偿金,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如果是红包的话,在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公司有权自主决定如何发放。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1-26 10:01
应该把钱给你,如果不给,可以诉讼
回复时间: 2010-01-26 10:34
仍延续中,如解除应支付相应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0-01-26 13:07
1、所谓卖了公司就是公司的法人变更成其它人,对你们的工作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影响的。
2、如果现在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们当然有权利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10-01-26 15:14
1、公司继续运营,如果工龄连续计算,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工龄中断,应支付一次性支付按工龄计算的经济补偿金;
2、因为法律上规定员工自己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所以你慎重处理。
回复时间: 2010-01-26 16:47
委托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0-01-26 21:37
可以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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