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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拆迁问题

四川-成都 02-17 01:27  悬赏 0  发布者:fm5205……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家在成都市郊区一个县城里,农村户籍,房屋被拆迁。
一、先说拆迁补偿方法:
1.根据拆迁房屋类型不同,按一定价格补偿拆迁费;
2.按照人均标准补偿一定面积,在购买回迁房时可以以较低价格购买相应面积;
3.回迁房超出补偿面积部分按照另外标准购买。
二、价格情况
1.2008年:宅基地楼房 220元/平方米   宅基地草房160元/平方米;2012年,宅基地楼房为540元/平方米(估价),草房为440平方米(估价);
2.2008年:补偿内面积按照220元/平方米计价;2012年:补偿内面积按照600元/平方米(暂定)计价;
3.2008年:(回迁房实际面积与补偿面积的)差额面积按照1100元/平方米计价;2012年按照1600元/平方米计价(估价)。
三、实际
1.我家为草房,面积为230平方米,按照160元/平方米补偿(未付款,待回迁房分配后看情况是否需要赔付)
2.补偿面积为70平方米(暂估),购买回迁房补偿范围内面积为540元/平方米。考虑收购价差异,补偿范围内面积,原楼房按照540元/平方米计算补差,原草房按照440元/平方米计算补差,也就是说,楼房不补差价,草房按照100元/平方米交纳补差价。
3.若房屋为110平方米,也就是说比补偿范围内面积多出40平方米,我们要按照1600元标准购买。
四、问题
以下我列出表格就看得很明显了。
草房赔付及补缴计价
2008年 2012年
拆迁费 160 440
补偿面积 220 540
差额面积 1100 1600
我们房屋为230平方米,差额面积为40平方米,假定回迁房面积为110平方米:
2008年住进回迁房,需交纳金额为:
(220元/㎡-160元/㎡)×70㎡+1100元/㎡×(110㎡-70㎡)-160元/㎡×230㎡
=11400元
2008年拆迁,2012年搬入回迁房,需缴纳金额为:
(540元/㎡-440元/㎡)×70㎡+1600元/㎡×(110㎡-70㎡)-160元/㎡×230㎡
=34200元
2008年与2012年搬入回迁房需缴纳金额差价为:
34200元-11400元
=22800元
五、疑问
1.2008年拆迁,2012年才给回迁房符合国家规定吗?是不是必须有回迁房才能拆迁?(注:回迁房没有在原址上修建)
2.因为时间差异造成的差价,谁来承担?
3.若现在拆迁价格按照楼房540元/㎡,草房440元/㎡补偿,我们需缴纳价格为:
(540元/㎡-440元/㎡)×70㎡+1600元/㎡×(110㎡-70㎡)-440元/㎡×230㎡
=-30200元。即获赔30200元。不知是否有相关规定可以参考执行?
4.是否有权要求政府公开拆迁补偿文件?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17 07:28
拆迁案复杂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12-02-17 08:23
有权要求公开公示拆迁文件。
回复时间: 2012-02-17 11:36
你好,这要看当地政策。
回复时间: 2012-02-17 15:17
1、关于拆迁安置期限问题,需要看拆迁协议的约定,回迁房并不是意味着在原址上重建,可在拆迁范围内重建都是允许的;
2、如果确实时间差异较大,一般应当由拆迁人来给予过渡安置补偿;
3、补偿不太合理,应当考虑区位地价;
4、政府部门有公开相关政府信息的义务,可提起相关的法律程序来启动。
我所专业代理全国各地的征地拆迁案件,在四川多地代理过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随时联系我们。
回复时间: 2012-02-17 22:27
可以进行具体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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