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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被诬陷偷盗苹果手机

天津 02-17 15:06  悬赏 10  发布者:加西西 给我留言  回答:(11)
我朋友昨日(2012-2-16)在某酒店商谈业务时,恰巧遇到前台服务员为原来的同事,就把一台iphone4黑色手机放到前台充电,想要离开时被前台服务员诬陷此手机系酒店客人丢失,我朋友报了110现在案件仍在审理过程中!这台手机是百盛苹果专卖店的工作人员返还我维修的充电器时失误而一起交给我朋友的,因为我朋友当时也没有给我检查充电器是否修复,在专卖店内也没有看工作人员转交的包装袋内是否还有其他物品(专卖店内有监控录像),我就让他在酒店帮我试一下送还的充电器是否能够使用,并打算下班后一起归还手机回专卖店,当时我朋友只是开了玩笑说修充电器还送手机,而后才引发了之前跟您介绍的情况,我想询问下酒店前台人员的行为是不是构成诬陷或者诽谤等罪名?希望您能回复,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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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2-17 15:48
保留证据报警处理。
追问:

已经报警,正在审理当中,因为派出所是酒店属地的派出所,我怕会出现其他问题,如果处理结果不能让我们接受,我就打算起诉了

回答:

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

回复时间: 2012-02-18 08:00
保留和收集证据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2-17 15:14
报警或者诉讼解决。
追问:

魏律师,如果我想提起诉讼,是以什么罪名起诉呢?我看了一些资料,但是还有些疑惑

回复时间: 2012-02-17 15:22
可以报警!
追问:

已经报警,正在审理当中,因为派出所是酒店属地的派出所,我怕会出现其他问题,如果处理结果不能让我们接受,我就打算起诉了!看了一些资料拿不准是以什么罪名起诉

回复时间: 2012-02-17 16:28
您好!可以诉讼。
回复时间: 2012-02-17 16:29
酒店服务员的行为不构成诬陷或诽谤罪。他的行为是错告。不构成犯罪。
我的补充: 2012-02-17 16:30
你朋友也不构成犯罪,也就是不是犯罪。是不当得利,手机应返还。
追问:

酒店是没有事实依据的,他们所谓丢手机的客人根本就不存在,110民警到酒店询问时他们根本就不能提供所谓丢手机客人的信息!说句咱天津人的土话,不就是想“切锅儿”么?

回复时间: 2012-02-17 16:40
搜集证据,及时报警
回复时间: 2012-02-17 17:55
酒店的工作人员至多属于举报不实,并没有诬陷的故意,诽谤是将捏造的事实向第三方传播,也不会构成。这件事可以通过警方的核实予以澄清,如你所说,苹果维修点有录像,而且也能证明确有其事的情况下是可以说明问题的。你朋友顶多是不当得利,向百盛店返还该手机。
追问:

王律师,手机在当天已经和民警同志一起归还百盛店了,转天这个服务员打电话到我朋友单位散步谣言,说公安已经断定手机是我朋友偷的,这算不算诽谤呢?

回答:

对这点你要收集证人证言和相关证据,如果证据充足,当事人可以自己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他的行为按照你说的情况可以构成诽谤罪。

追问:

好的,非常感谢您!

回复时间: 2012-02-17 20:21
诬陷罪和诽谤罪都仅有在故意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构成犯罪,过失不可能构成这两个罪。且在对方故意的情况下,还要求造成严重后果,才构成犯罪。服务员仅是告错了,不是故意诬陷,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不可能构成犯罪
追问:

110民警到酒店时服务员根本就没办法提供所谓丢手机客人的信息,因为根本就没有人丢手机,这不是故意么?我听民警同志说,价值超过3000元的物品就可以立案起诉盗窃,这部苹果手机价值4687元,倒退一万步假如说没有证据证明手机的来源,那不就可以说我朋友是盗窃么?这不是故意诬陷么?这部手机当天已经和民警同志归还回了苹果专卖店~酒店服务员还打电话到我朋友单位散布谣言,说公安已经断定手机是我朋友偷的

回答:

酒店人员怀疑没有充分依据,造成举报错误,很难认定为恶意的故意诬陷行为。而且其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如果任何报案错误的行为都有被认定为诬陷罪的可能性,社会上岂不人人自危?真的出现了犯罪行为,谁还敢去举报?总之酒店人员的行为不可能构成犯罪

追问:

如果是举报错误,服务员应该是因为确定有客人丢手机这个事实存在才应该去怀疑吧?!最起码是报案人真的看见或者经历客人丢手机这件事才可以怀疑吧?!说道人人自危,一个有正常认知能力、有正义感的人他会毫无事实依据就这样怀疑、断定一件事么?还有,您指的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这个严重后果是指的什么?

回答:

人的行为不当与需要受到刑法制裁之间是存在差距的。简单例子,一个人在公开场合骂了另一个人几句,肯定行为不当,而且是恶意的,但就能追究其侮辱罪的刑事责任吗??

回复时间: 2012-02-17 20:22
你不是故意侵占他人手机,现在又同意归还,本案将不属于刑事或治安案件。你可将公安机关的处理结果告知报警人员,消除影响即可。
回复时间: 2012-02-18 17:37
服务员构成侵害名誉权,后果严重的涉嫌诽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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