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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赔偿

上海-虹口区 02-18 17:13  悬赏 0  发布者:101121…… 给我留言  回答:(2)
您好:
    我们在虹口区一家会所培训了近4个月,时间是从2011-11-21好到201202-15,公司一直没有开张,工资一直是打八折的形式,每个月15号以现金的形式发给我们的,但是每个月都会托好今天才发给我们,2012-01-20开始放假,工资开始打5折,2012-02-13号通知我们上班,用两天的时间帮他们把所有的东西都安置好,通知我们15号解散,我们一共有近20几个员工,我们很气愤,已经向劳动局举报了,我们想咨询一下,公司知道我们去劳动局以后,尽然说直开除我们一半的人,另外一半人留下来签合同,由于公司的信用度在我们心中已经不存在了,我们被要求留下来的人不想继续在这家会所工作,我们能拒绝不签公司的合同吗|?拒签合同后还能得到什么经济补偿吗、?因为另外一半人直接被公司说解雇,没有任何理由,他们去劳工局报案,肯定是能得到补偿的,可是我们也不想做了,拒签合同,我们能得到什么呢?希望你能帮组我们,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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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18 18:40
能拒签合同
可以要求足额发放工资  补偿金  未签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如有进一步的法律需求可以来电来访本律师
回复时间: 2012-02-18 19:01
可以拒绝。能够。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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