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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赔偿款问题

江苏-苏州 08-27 14:40  悬赏 0  发布者:jane20…… 给我留言  回答:(1)
律师,你好,问题如下:
我家土地总共6.5亩,因为规划要修高速公路被占用了4.4亩,现在高速公路的赔偿款下来,但是村里说被占用的人家 只能得到20%的赔偿款,80%归村里集体大家按照户口分配 ,但是村里50多户人家,土地被占用得只有7户人家,我家里土地被占用过后,我就没有了土地了,但是赔偿款却大部分拿来按户口平方,那那些没有被占用的人家 又有土地 又可以得到一大笔赔偿,我们既失去了土地,也没有拿到该得的赔偿款,要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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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9-01 15:45
您好!
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应当由当地的征收管理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需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
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土地补偿。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详情可来电来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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