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遗产继承 >> 查看咨询        
该问题已关闭

遗嘱继承

山东-济宁 02-21 15:43  悬赏 0  发布者:fzlxm 给我留言  回答:(5)
母亲去世近两年,身后有子女8人,有房产一套。遗嘱公证一半给其中一人。请问;【1】遗嘱继承从何时开始?【2】遗嘱继承是否有时限?【3】分割遗产其他继承人不配合,遗嘱公证两年后是否还有效?应该怎么办?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21 17:22
1、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2、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3、可以诉讼解决。公证是有效的,就是看你有没有超过遗嘱诉讼时效。
回复时间: 2012-02-21 15:56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你可以起诉,要求分割遗产。
回复时间: 2012-02-21 15:56
1、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 2.立遗嘱人死亡; 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3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十八年至第二十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诉讼的权利,应当在继承开始之日起的二十年之内行使,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行提起诉讼。
4、与其他的继承人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确权。
回复时间: 2012-02-21 16:02
遺囑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之時開始。遺囑繼承沒有規定時限,在二後年仍然有效,如果他人不配合,你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回复时间: 2012-02-21 18:27
立遗嘱人死亡后即可生效  一般没有时间限制  如果其他人不配合 你可以起诉  事关重大 最好委托律师办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山东东营
福建福州
江苏无锡
浙江金华
最新回复律师
安徽 合肥
人气:283255
广西 柳州
人气:71072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9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