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徐荣康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这属于违法生育吗?

山东-青岛 02-23 09:03  悬赏 0  发布者:小丸子012…… 给我留言  回答:(2)
女方初婚,男方二婚,育有一孩判给前妻,现在女方怀孕6个月,计生委不给办准生证,说是违法生育,必须要先办证再怀孕,现在孩子都这么大月份了,而且又是头胎,有没有什么补救的办法?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23 11:35
你好,看看山东计生条例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具有下列特除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九)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第二十六条  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妊娠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俯或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证。申请办理生育证时应当提交生育申请书,并提交证件和证明。第四十三条  对具有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并符合第二十五条规定,未提出生育申请而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责令其限期补办生育证,并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基数的二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2-02-23 09:49
一般在怀孕3-4个月去办理准生证,就是因为超期2个月就不给办?要详细咨询当地计生委和其上级主管部门。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山东临沂
湖南长沙
云南昆明
北京朝阳区
北京朝阳区
福建厦门
黑龙江黑河
四川成都
辽宁沈阳
最新回复律师
陕西 西安
人气:583746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9714
湖北 襄阳
人气:438893
山东 菏泽
人气:21884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3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