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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结算

广东 08-30 22:30  悬赏 0  发布者:天龙06 给我留言  回答:(1)
您好,我因身体原因于2016年6月25日向公司申请离职,公司已出具离职证明书扫描件,已QQ形式送达予我,但在工资结算书上未体现我剩余的30%考核工资(因本人供职于装饰公司,任项目经理一职,故每月发工资的70%,剩余30%的作为考核,签定劳务合同时考核周期为每季度,),我与公司沟通时,居然说我2016年2月份开始调职降薪,但我截止2016年8月29日都没有收到任何方式的调职降薪的通知。请问,我该怎么要回我合法的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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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9-04 14:24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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