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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问题

广东-东莞 02-24 13:38  悬赏 0  发布者:shirle……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入职十年差一个多月,2012年4月2日满十年,,而公司的最后一次2年合同到期也是在这个时候:2012年2月27日,这之前的一次合同期是2007年~2010年。现公司口头通知我不续签了,并且是我因家中有事原准备辞工到本月却安排好了不再辞工时人事部说你自己不辞工了也是一样,我们不再和你续签,我问为何不提前通知我,公司说我正好自己提出辞职,我问我现在不辞职并要求续签,那公司准备怎么处理我的事情,公司说会给予我从2008年起3年的经济补偿金还有2011年的奖金、和所欠工资结清,请问:公司这样的做法对吗?是补10年还是3年?存在哪些问题?我该怎样维权和提出哪些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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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24 13:48
应该补偿10年
回复时间: 2012-02-24 15:42
合同到期时,自己主动提出要签无固定合同。公司是要补10年的。欢迎来电
回复时间: 2012-02-25 09:38
公司做法属于违法的
应当支付10年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你自动辞职就没有经济补偿金了
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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