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消费权益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牟金海  李波  陈利厚  蒙彦军  
该问题已关闭

电话过户问题

广东-东莞 09-02 16:15  悬赏 0  发布者:talker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在8月16日去中国电信办理座机及宽带过户业务,因电信公司出来新文件,就是对于优质号码,需要过户 的话,有一个强制最低消费业务。如果不过户,继续使用,则无这一强制最低消费业务。当时也给12315打电话,经过半个月的调解,没成功。 背景:需要过户的电话以前本身就是属于我个人的电话,由于跟朋友合作公司,在当时新办公地点,(电信说同一家公司,不能有两个客户端即两名户主)需要把我的这个宽带及电话均要过户在我朋友的名下。现在公司解散,我要求把电话再过户到我个人名下。另注,我的固定电话号码尾数是55,电信说是优质号码,固定电话与宽带是捆绑套装业务。 对此,我有两点疑问: 1、我个人觉得电信的要求属于霸王条款,当时之所以过户电话,也是电信要求的,我不得已而为之。 2、电话号码,手机号码、微信号码等其他号码,号码归属权是属于我们消费者个人的?还是属于运营商的,我们只是租用?? 3、过户只是所有权的更换,资产的所有人更换(电话过户给我,我可以用,也可以不用,也可以暂停使用),跟电信的业务消费有关系吗?电信这样做是否合理?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9-02 16:57
有协议吗
回复时间: 2016-09-02 19:42
建议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山东东营
福建厦门
北京朝阳区
福建莆田
湖南长沙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山东聊城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3602
山东 东营
人气:26614
安徽 合肥
人气:283682
广西 柳州
人气:71225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0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