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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

天津-北辰区 09-04 18:37  悬赏 0  发布者:wangsh……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家姊妹三个,父母所留房产(145平米)按遗嘱基本均分三份,所分得财产各持有是公正证明。2010年我家房子因修地铁损坏的,至今未能解决。现在政府要启动拆迁事项,大姐、二姐都有大龄子女,可以享受国家的阳光政策分得70平米房屋,我离婚一人,只能是按照我所继承的房产数量。请问,大姐和二姐享受的阳光政策多得的房产是否该三人分?(2010年修地铁损坏房屋时,如愿意1比1的拆迁,就可以办理拆迁手续,当时大姐、二姐不同意1比1的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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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9-05 13:45
您好!
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求公平合理的分配拆迁补偿。
详情可来电来访!
追问:

李律师:谢谢您的回答,请问按照法律怎么才算公平合理呢?如果我不该得,我就不会跟姐姐们提出来了,必定还有亲情。谢谢!

回答:

您好!
建议来电详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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