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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条款

江苏-南通 02-04 15:04  悬赏 10  发布者:eighty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在办理电信宽带业务的时候,电信的工作人员没有对于电信的格式合同当中的格式条款提请我注意。但是一年后我去电信营业厅取消电信宽带业务,工作人员就说出合同当中的条款(客户参加乙方宽带业务优惠促销活动,并享受乙方优惠资费或领取过实物的,自宽带接入业务安装开通之日起须使用满二年以后方可办理注销(拆除)宽带业务。若提前注销(拆除),原享受乙方的优惠资费须全额补缴,属领取过实物的,须完好无损失的退回)。可是在当时我签合同的时候,他们根本就没有提请我说有这样的事情存在。现在人家解释说他们只能根据合同做事,而我却认为该格式条款不应纳入合同。请问:对于我这种情况,该条款生效吗?
问题补充:
它的格式条款是否应该被纳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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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2-05 12:30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作出对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利的解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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