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债务追讨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李波  陈利厚  
该问题已关闭

捡到他人贵重东西不换他人,属于犯法,还是正当行为!

江苏-苏州 03-10 19:25  悬赏 5  发布者:aiwang……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是一名在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打工者,不小心上楼的时候把钱包忘记在楼下,从小区里面摄像头,监控里面看到了,有人捡走了,也住在我们同一栋楼的人,我报警了,警察说楼栋里那么多人,怎么查,你的也不属于案子,捡到他人丢的东西归为己有是正常的事,也不是犯法的事,昆山派出所中华园办事处的人给我说的!我想知道严格的来讲警察查的说法是对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3-10 19:27
你有返还的义务,否则构成侵占罪
回复时间: 2012-03-10 19:39
如果拒不归还是犯法的。
回复时间: 2012-03-11 17:02
知道是谁,可以起诉解决,要求对方返还不当得利。
回复时间: 2012-03-14 17:09
回答过你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江苏无锡
湖南长沙
北京海淀区
广东茂名
四川成都
广东广州
河北石家庄
福建福州
北京朝阳区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8901
江苏 无锡
人气:51367
安徽 合肥
人气:283407
河北 保定
人气:16184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0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