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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精神病”送医院两次,时间加起来治疗了将近三个月,现在很痛苦

 03-11 19:39  悬赏 0  发布者:123lil…… 给我留言 地区:安徽-滁州 回答:(2)
大学毕业快毕业时,那时是夏天,因为没多少课了,所以我经常待在宿舍里床上,后来母亲不放心来学校看我,室友说我几天没洗澡,后来回家后父母就擅自把我带到一家脑科医院,找了一个治疗老年痴呆症的专家给我治疗,那老太太没做一项仪器检查,仅凭我父母的话,就说我有精神分裂症,结果开了几个月的药给我吃。过了两年,又把我送到另外一家精神病院,这次倒是检查了,关了两个月,又是打针又是吃药,医院里的那些护士很凶,对病人拳打脚踢,我害怕被打被绑被电击,只好乖乖吃药,现在出院好几个月了,我好痛苦,我还年轻,人生就被这么定义了,以后面临的是婚姻的绝对不幸福,亲人的异样眼光,一方是自己的父母,一方是自己的绝望。精神病史是很多用人单位都排除的,因为我对法律懂得不多,想问该怎么办,是让它过去,以后不提,还是找律师帮忙?我不知道影响多大,毕竟我只是一个人,而被告人那方是父母和医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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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2年03月12日 14时25分
你没有病为什么不跟你的父母说清楚了,我想你的父母肯定是为了你好才把你送去就医的,你可以直接起诉医院,因为你没有精神病,医院不但没有检查出来而且还按精神病患者给你治疗,还让你精神种种痛苦,这样的你直接起诉医院,让他们对因对你身体和精神上的伤害进行赔偿。
追问:

我应该怎么做呢?具体点,要先找律师吗?那两家医院都是有名的,一家是脑科医院,一家是精神病院,胜诉的可能性很小

回答:

那你事实上就是没有病,他们再有名也不能把非要弄成精神病人吧,建议你还是先找律师,因为这期间取证可能会有一点难度,因为就连你父母都认为你是有病的,所以可能会对你有不利的因素在,还有如果法院受理了此案,律师会申请法院,让你在权威的医院做检查的,所以好多关于程序上还有法律方面的事律师会对你的帮助很大的,最好还是请一位律师。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对的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3-13 23:02
起诉医院
追问:

我没打过官司,请律师大概要多少钱啊?还有离最后一次出院时间有三个多月了,诉讼时效没多大影响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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