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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我被公司强迫离职

 03-13 19:36  悬赏 20  发布者:叶纪律 给我留言 地区:陕西-西安 回答:(2)
1.我在公司服务9年多,去年9月得病几乎丧失劳动力,到公司请假事宜都是家人办理,前4个月办理都很顺利,但到后来遭到领导拒签,原因是未按时提交假单。但其间总经理告知:只要日期能连上,不用每周都来提交。公司也有病后补假单的先例,这些理由能作为让我离职的原因吗?2.家人请假遭拒签时还听到“占着坑  还领工资”等等的话,我可以让他给我道歉吗?3.我现在病刚刚恢复,能争取我的合法权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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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2年03月13日 19时44分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金或继续上班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您的建议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3-13 20:00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们,否则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3,你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4,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平时加班工资以及节假日加班工资;
    5,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追问:

公司现在已我未按时提交假单为借口,说我违反规定在先,让我离职 我该怎么办? 谢谢您回答我!

回答:

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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