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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在工作期间受伤老板不承担责任

湖北-十堰 03-16 00:52  悬赏 0  发布者:鲁安琪 给我留言  回答:(7)
律师你好,我们是这样的情况。我的家属是做挂广告牌的工作,属于高空作业有一定的危险性,这次出事是在作业的时候从楼上摔下来的,情况较严重,还在医院住院,经医生诊断情况如下:左膝严重粉碎性骨折,右眼上眼眶软骨断裂,身上多处软组织受伤。出了意外之后,老板和一员工陪同送到人民医院,但是老板只交了500元钱就走人了。直到前天老板委托公司的会计来看了下人,了解下情况,给了1000元钱。给他打电话他就一直推卸责任,你想问下像这种情况怎么处理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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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3-16 16:00
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2-03-16 01:42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回复时间: 2012-03-16 09:05
可以起诉赔偿
回复时间: 2012-03-16 15:03
这属于工伤,应当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赔偿
回复时间: 2012-03-16 17:13
像这种情况首先要弄清楚法律关系,是侵权还是工伤,法律关系不一样适用的法律也不一样,建议你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3-18 10:26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如何取证和操作,建议到律所由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带上现有的材料。
如需进一步了解或者咨询,欢迎随时与我联系
回复时间: 2012-03-21 21:26
属于工伤,你可以委托律师索赔。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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