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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如何赔偿

浙江-宁波 09-19 15:35  悬赏 0  发布者:余赛君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2011年进的公司,到现在为止已经转让了两次,劳动合同还在执行,现在公司是2014年接收,前几个月宣布终止合同了,应该按进公司时间进行赔偿还是按2014年开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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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9-19 16:15
公司转让不影响公司的存续,如果公司的名称一直没有变更,公司承认你的劳动合同,你可以主张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时限进行经济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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