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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公司解雇员工赔偿问题

 03-21 13:03  悬赏 5  发布者:superl……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东莞 回答:(3)
我在2010年6月24日进入公司,签订3年合同,在2012年3月20日接通知,公司战略发展改变,我被解雇,要求1个星期离职,请问这种情况公司应该如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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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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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2年03月21日 13时09分
按合同约定的进行补偿。
追问:

合同约定是东莞常规劳动合同,时间怎么算,提前通知呢

回答:

公司跟你签订的合同期是的三年,现在时间还没有到,战略发展变化应该给你安排适合你的工作岗位,如果给你安排了你不能胜任的话那么他们可以解雇你,现在这样解雇你应该是要给你补偿的。
这样的情况属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按照你在公司工作的实际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平均工资,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给予半个月平均工资。解除劳动关系是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没有提前通知,就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金。

追问:

谢谢,请问像我这样的时间怎么算?应该补偿几个月?

回答:

你实际是在这个公司工作了一年零九个月,那么应该按两年来计算。应该是支付两个月额工资。

追问:

季度奖金和年终奖可以要回一部分吗?这些都是在以前谈待遇时被分解在在每个模块的。

回答:

合同里面约定的你所应得而定利益你是都可以要的。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3-21 13:56
违法解雇,需支付赔偿金。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8604091120
  • 1194613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3-21 14:26
可以要求给予赔偿。
追问:

像我这种情况,时间怎么算,不算未提前的一个月应该补偿几个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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