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经济仲裁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陈晓云  徐荣康  李波  龙宇涛  
该问题已关闭

软合旺仔牛奶未标注储藏条件被没收并处罚,应找谁索赔?

福建-福州 02-19 09:44  悬赏 0  发布者:dps330…… 给我留言  回答:(3)
09年8月21日工商检查我店将未标注储藏条件的上述产品没收并处罚。我在第一时间通知了厂家业务员,他让我拿到处罚通知书时传真给他,9月份我拿到通知书时联系他并传真给他了。但那边一直拖着,期间我曾多次打电话他追问结果,他就说上面在处理在处理。今年一月份我打电话到他们公司,他们领导居然跟我说他们和工商部门沟通了,那些产品是可以销售的,查收未标注储藏条件的产品时间应该在2010年6月1日后执行。是工商部门在食品法的过渡期提前执法。他们没办法了。但他们业务员有跟我说过其他店的这种情况公司有给赔偿。请问我该怎么办/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2-19 10:14
答;向供应商或者生产厂家索赔。
回复时间: 2010-02-19 10:57
可向向供应商或者生产厂家索赔。
回复时间: 2010-02-19 19:08
保留好进货的相关凭证,向供应商或厂商索赔。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安徽合肥
浙江宁波
江苏南京
北京西城区
福建福州
江苏南京
北京东城区
北京海淀区
上海徐汇区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安徽 合肥
人气:122237
浙江 宁波
人气:27411
江苏 南京
人气:150068
辽宁 大连
人气:1193807
安徽 合肥
人气:282385
河南 郑州
人气:53084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534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