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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拉拢客户,将产品进价报给客户,是否属于不正当竞争?

北京-东城区 03-29 13:52  悬赏 0  发布者:法律1111…… 给我留言  回答:(12)
我是做汽车配件销售的,我们这做配件的挺多,为了拉拢客户,我和客户签订以下协议:1、我将配件以进价卖给客户。2、无论当月所买配件多少,客户每月付给我5000元的代购费用!
这样做属于不正当竞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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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3-29 15:23
不属于。
回复时间: 2012-03-29 13:55
不属于,该协议应属于合作合同
回复时间: 2012-03-29 13:59
根据你的描述,不属于不正当竞争。
回复时间: 2012-03-29 14:26
根据你所述,不属于不正当竞争,属于合作协议。
回复时间: 2012-03-29 14:29
您好!不属于不当竞争
回复时间: 2012-03-29 14:40
您好!所谓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违背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违背公认的商业道德所进行的不正当行为。它不仅损害同业竞争者的利益,同时还危害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您的行为如果符合上述情况,就构成不正当竞争。
回复时间: 2012-03-29 15:50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回复时间: 2012-03-29 16:08
不构成,以低于成本价出售才构成不正当竞争。
回复时间: 2012-03-29 16:49
平价销售不属于不正当竞争 况且还有一定的代购费用
如果低于进货价销售则可能涉嫌不正当竞争
回复时间: 2012-03-29 20:54
不属于不正当竞争
回复时间: 2012-03-29 21:04
不属于不正当竞争。
回复时间: 2012-03-31 15:42
不属于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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