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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

福建-厦门 03-30 20:24  悬赏 20  发布者:李海文 给我留言  回答:(5)
本人2010.3.31入职2012.4.30离职  从入职到现在休了3.5天年休。现在离职公司说按照规定我只能再休2天年休。公司这样做合理吗?正常我还能休多少天年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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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3-30 23:14
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回复时间: 2012-03-30 20:30
可以要求给予休假。
回复时间: 2012-03-30 22:22
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你可以依据该法律要求休假,未果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反映。
回复时间: 2012-03-30 22:54
你好!根据《职工带薪休假条例》你可以享受休假5天。
回复时间: 2012-03-30 23:30
一般可以享受5天的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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