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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中补允协议与原合同部分内容相矛盾,以哪个为准?

湖北-咸宁 04-03 10:45  悬赏 0  发布者:189866…… 给我留言  回答:(5)
有一个工程对主体部分进行了招标,甲乙双方签证了工程施工合同,在合同中对装修部分决算方式也进行了约定,但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又对装修部分另签订补允协议,但补允协议中对装修工程决算方式与原合同相矛盾,请问决算时是以原合同还是以补允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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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4-03 11:22
以招标备案登记为准
回复时间: 2012-04-03 10:55
相矛盾的地方,应以补充协议为准,应视补充协议对原协议的变更。
回复时间: 2012-04-04 08:45
以补充协议为准。
回复时间: 2012-04-04 22:38
以补充协议为准
回复时间: 2012-04-05 21:41
补充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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