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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

广西-崇左 11-11 12:56  悬赏 10  发布者:dayer 给我留言  回答:(2)
汤狗岭这一块地是土地承包责任制后那塘屯第四生产队队长李某亲自带领拖拉机去开垦,把荒地分给各农户。各农户在这块地耕作四五年,当时农业机械不发达,停止耕作。我们四兄弟于是在这一片地种树,面积有20亩。种完四五年后,队长将土地交给林某承包。当时并没有经过群众开会讨论通过。我们当时并不知道林某已经把这一片地承包,承包期为十年。期满后村干再给林某国林延长承包十年。这一延长承包期林某并没有交承包费。我们四兄弟推树根开这一片地种上甘蔗。林某极其反对,并把我们告上司法,强行侵占这片地。当时林某并没有交承包费。没有权利使用这片土地。于是我们推树根后中上甘蔗(从1998到2008年)。没有人干涉,扰乱,破坏我们的正常生产。
直到2008年。村干部提出林某承包土地期满的理由,要求收回这片土地。按道理,收回这片土地应归还第四生产队,因为当时没有合同约定这片土地承包期满后归还集体所有。
按照常规,第四生产队农户有这一特点:队里开垦,农户停耕,大部分农户抢占开发土地,谁抢到手就属于谁。我们四兄弟也加入这一行列,并开发得到汤沟岭20亩土地,而且我们在着片土地耕作数十年。因此,按道理,我们应合法拥有使用这片土地的权利。然而,村干部无条件把这片土地收回分给本村各农户,此举已危害到我们切身利益。
2008年9月17日8-9点钟,村领导率领村民到汤狗岭召开群众会议,策划、利用金钱收买、指使各队群众立刻行动分土地,砍甘蔗、玉米、芝麻等农作物。谁不行动,不发当日日工钱,当时我们立刻制止阻拦,我们说:“此事一定通过法庭有文件下来,这块地属于谁,明确清楚才分。土地处理不清楚不能砍、拔”。他们横行霸道、不讲理、不讲政策、不讲法律,他们带领群众行动分地、砍、拔芝麻、玉米、甘蔗等农作物,面积4亩多,损失3000元。乡长、武装部、乡干部强调不准砍,群众不听话、村干不制止,有些人还继续拔,我们多次制止阻拦不准砍、拔,有几个群众用暴力行动,冲过来打人。尤其第一生产队杜某最勇猛,使劲用脚踢我四弟肚、踢了几下晕倒在地下,几分钟后才清醒过来,这种恶劣的手段令我们极其愤恨。
请问:我们能否要回我们的土地?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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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8-11-11 14:29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08-11-20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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