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工伤赔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申维丰  李仁红  
该问题已关闭

坏老板

上海-闸北区 02-24 15:54  悬赏 5  发布者:changp…… 给我留言  回答:(6)
寻求帮助
   我与2007来上海打工,我们的老板是江苏 海门 人。我的小老板是我们安徽的老乡。他们是包工程的。我们来了以后也没有任何劳动合同。工资干一天有一天的钱,工资小老板那领取。2007.12.19我在工地出意外住院治疗。经过一年的治疗于2009.1.20出院。在出院前和老板签定过一份赔偿协议。但是出院后老板没有按协议办事,因此特求法律援助。以下是协议内容及老板打的欠条内容:
                         协议《内容》 
   甲方:陈雷〈我们的江苏老板〉  李宏〈我的老乡小老板〉
   乙方:常鹏 〈我本人〉
   2007.12.19  乙方在明园工地装卸玻璃过程中受伤,经甲方救治,身体恢复良好,现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志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补偿乙方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伤残补助金等所有费用共计人民币226000元整,一次性了结乙方伤残事故。
  二:甲方于乙方签字当日付给78000元,余款与2009.1.20之前给付。如果延期不付,每天按百分之十利息支付给乙方。
 三:由于甲方未能一次性支付赔款,故乙方现在在医院的费用均有甲方承担,直至甲方付清赔款为止。
 四:甲方李宏在老家有事不能前来,委托陈雷代理办理。
 五:乙方同意上述四条协议,以后不管任何结果均保证与陈雷,李宏及明园工地各单位无任何纠纷。
 六:上述条款,经过甲乙双方及在场证明人矛新,施红星,候日顺签字生效。
   甲    方:陈雷
   乙   方: 常鹏
   证 明 人: 矛新,施红星,候日顺
   签约地点:上海杨浦区黄兴医院
   签约时间:2008.12.26 
   
   到2009.1.20后老板来医院给了10万元后,说他现在没有钱剩下的5万在2009.2.28之内付清。我当时考虑我们认识一场就答应了。并且让他打了一张欠条,内容如下:
                            欠   条
      今欠常鹏伤残事故一次性补助金伍万元整。到2009.2.28日之内全部付清。如不付清按每天百分之十违约金计算。同时如果常鹏及其家属到上海来要钱的一切费用均由陈雷负责。
                                                   欠款人:陈雷

     可是到现在了他还没有把钱给我。
    我想问一下,我可以要回那5万元吗?   如果我起诉该怎么起诉,走劳动纠纷还是一般债务。我想要回那5万元和违约金。或者要一部份违约金。如果法院支持的话大概会支持多少违约金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2-24 16:14
可以按普通债务处理。
回复时间: 2010-02-24 17:02
可以要回。按照一般债务处理。
回复时间: 2010-02-24 17:19
可以要求支付余款并按约定主张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0-02-24 17:41
你可以走民事诉讼的途径要回欠款及违约金。请来电咨询或当面咨询。有相同案例供参考。
回复时间: 2010-02-24 20:51
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0-02-26 11:43
按普通的民事纠纷起诉,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5万元和违约金。
电话:15821783104  QQ:793479896  MSN:littlebear2004@163.com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四川成都
江苏南京
浙江杭州
北京西城区
广西南宁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3997
重庆 江北
人气:392766
湖南 长沙
人气:544828
湖北 武汉
人气:73443
重庆 渝中
人气:397185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83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3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