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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合同纠纷(7个月房租费能拿回来吗、??)

 04-09 14:21  悬赏 10  发布者:qiuyue…… 给我留言 地区:湖北-恩施 回答:(4)
您好!
我于2011年10月1日租了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子,租期为1年,现在离房子到期还有7个月,我想提前退房,请问我能拿回剩7个月房租费吗???
合同中有一条是关于退房的约定:租期内租赁方需提前1个月告知出租方退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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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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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2年04月09日 14时25分
根据法律规定,结合你述,若无其它约定,你们又不能和平协商解决,在法律上你很难要回剩下7个月的房租。因按照你们的约定,如你提前退房,属于违约行为,而违约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追问:

因为出租方的电被盗用,出租方提出要我们租赁方承担一部分责任,这是不合理的吗???

回答:

如果你们没有盗用其电,当然不应当承担其损失;根据民法上讲“谁主张谁举证”的的原则,其说你们盗用其电,其就应当举出证据,以证明你们盗用其电,否则其承担败诉的不利后果,你们可不予理会之。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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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4-09 14:23
答:以承担违约责任为代价,可以退房。
追问:

因为出租方所属房屋电被盗,出租方提出由我租赁方承担一部分损失的钱,这是样合理吗??我们又没有盗用电

回答:

答:协商。

回复时间: 2012-04-09 21:32
以承担违约责任为代价,可以退房。
回复时间: 2012-04-10 11:54
以承担违约责任为代价,可以退房。建议协商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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