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房产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刘海鹰  申维丰  李晓航  
已解决问题

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

 04-22 22:07  悬赏 0  发布者:凤儿123 给我留言 地区:黑龙江-佳木斯 回答:(5)
我买的是期房,房子延期五个月交付使用。开发商不赔违约金。合同中规定如有纠纷,到住建部仲裁委员会。但我们这儿没有这个机构,只有佳木斯仲裁委员会。我们很多业主不同意仲裁,想到法院起诉,可以吗?
问题补充:
我们这儿没有住建局仲裁委员会  因为该机构给合并没有了。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4月22日 22时28分
你好,你们在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如无不明确之处,就是有效的,需要到指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其裁决的效力与法院是一样的。建议你查一查,住建部仲裁委员会有没有,看名称应当在北京,如有,进行仲裁,如没有,根据《仲裁法》第十八条“对仲裁协议中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1)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能够达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才有效。(2)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贝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当事人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的规定,那就是你们协商仲裁还是诉讼的问题了。
追问:

刚才写错了,是住建局仲裁委员会。 我们这儿这个机构给合并没有了。那我还得到佳木斯仲裁委员会吗,这是信访办说的。说让去这个机构仲裁。我们不想仲裁。能按您说的第十八条执行吗。请您给予答复。

回答:

我认为如以前有,现在没有了,此仲裁委员会与佳木斯仲裁委员会并不是一家的,属于约定不明确,如协商不成,无法达成补充协议,可向法院起诉维权。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回复非常满意。谢谢您的及时答复。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4-22 23:51
可以要求确认仲裁约定无效,然后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4-23 08:36
可以要求确认仲裁约定无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1961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4-23 09:29
只因合并才没有的,仍应提交仲裁
回复时间: 2012-04-23 14:47
起诉即可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黑龙江哈尔滨
河北保定
湖南长沙
安徽合肥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福建莆田
四川成都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2582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425
辽宁 大连
人气:13004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6239
山东 菏泽
人气:21212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1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