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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确定赔偿金额后 不赔那么多钱合理吗?

吉林-长春 04-23 07:40  悬赏 5  发布者:289182……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家车子去年在山东出险,回长春修理加办保险,修车是在保险公司定点修理厂修理的,花了18万多,这些都是由保险公司出的,我们提车以后,我家的货车在工作时经常出问题,修车的零件不是就见就是副厂件,可是修车的零件钱都是按原厂件算得,我想知道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还有我们出险时施救费一共花了2万6千多,保险公司最后核算答应给我们1万6,但是其他钱都赔完了,还差四千的施救费不给,就说不赔了,打电话就一直拖这件事,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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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4-23 07:57
您好 不合理的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4145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4-23 13:27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可以向修理厂主张权利。
回复时间: 2012-04-23 07:45
答:应该支付,但是不能够超过保险金额的上限。
回复时间: 2012-04-23 08:35
如果不超过保险金额应当支付。
回复时间: 2012-04-24 17:26
首先,对于原厂与副厂件的问题,只要你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就可以得到赔偿.也可以鉴定.
其次,双方明确合议的拖救费,是多少给多少,不给是不合理的,可以要.
总之,一句话,给他们一次机会,谈谈,谈不了就诉讼,会胜诉的,也会得到执行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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