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李波  李晓航  
该问题已关闭

1、要求返还未安排主材款4.1万元。2、赔偿因公司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

浙江-杭州 11-07 21:27  悬赏 25  发布者:junda1…… 给我留言  回答:(10)
事情经过及时间线
1、2016年7月16日,签订装饰设计定金协议,缴纳订金5000元。
2、2016年7月24日,签订装修合同,约定包工、包全部材料的装修模式,工程造价13.3万元,预算大约半包(7.1万元)+代购主材款(6.2万元),并支付首笔工程款46550元,约定工程期100天,11月10号完工。
3、2016年8月21日水电验收,其间工程用去强电箱等主材,约550元,为项目经理代购。
4、2016年8约22日预先支付给项目经理20000元,因G20无法开工,约定按合同木工进场前支付剩余19900元即可。
5、后设计师和项目经理说公司出现问题,约定G20后9月5号开工,因主材不进场一直无法开工,找装修公司法人代表协商,表示主材暂时可能拿不进来了,希望给其时间,会想尽办法解决。
6、于9月12号签订保证协议,协议内容如下:1)、明确业主已支付5.1万元主材款给装修公司。2)、保证公司9月16号安排瓷砖到场3)、9月20号联系安排橱柜4)、10月20号安排卫洁具到场。
7、9月12号签订委托装修协议,公司法人代表将工地半包项目泥工、水电、木工、油漆转给项目经理安排,半包款项及业务等,业主直接与项目经理对接,与公司无关。
8、9月16号公司未安排瓷砖到工地,联系公司法人代表表示还无法安排,同日支付项目经理19900元,工地继续施工。
9、9月21号自己联系瓷砖,缴纳订金10000元后,9月22日瓷砖进工地。
10、9月25号法人余某到瓷砖支付10000元瓷砖款。
11、9月25号后装修公司再没有安排过任何主材,均由业主自己花时间并垫资购买。
12、9月27号装修公司进行注册资本变更,从原来注册资本500万元(股东王某50万元、余某450万元)变更为50万元,(股东王某5万、股东余某45万元)。
13、10月19号进行法人变更,由余某变更为李某,公司占股,李80%,余20%。
14、11月5号与现法人李某沟通,表示与他无关,让找余某解决。找余某明确表示没有钱,无法解决。

诉求:1、要求返还未安排主材款4.1万元。2、赔偿因公司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
备注:
1、合同中有约定主材挪为他用按双倍赔偿,但未约定主材款挪为他用按双倍赔偿,是否可以要求双倍赔偿。
2、、余某(原法人,现股东)、王某(原股东)、李(现法人大股东)。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1-08 12:03
可以主张退还剩余主材款并要求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实际损失。
回复时间: 2016-11-09 13:02
你好!
1、装修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存在违约情况,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装修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对外合同的履行,公司应当按照原合同履行,违约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你垫付的主材4.1万元,按照合同应当有公司承担,可以起诉要求公司返还该部分费用或者折为合同款。
4、合同中约定挪用主材款双倍赔偿,如公司存在挪用的,应当按照约定,双倍赔偿,但要举证证明。
5、建议你和装修公司协商并录音,问明是否在挪用主材款的情况,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解决,请求公司支付违约金、返还4.1万元,有挪用的,请求双倍赔偿。
很乐意为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1-11 08:23
可以起诉到法院主张权利。
回复时间: 2016-11-08 08:28
因装修公司原因违约,可以要求返还未安排主材款4.1万元,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
如需帮忙可以我联系。
追问:

法人变更后李某是否需要按照出资承担

追问:

公司债务及赔偿我们的损失,因余与李

追问:

有协议,之前的债务等由余负责

回答:

详细可以微信语音咨询。

回复时间: 2016-11-08 08:42
可以要求返还主材款,并赔偿损失或者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主材不等于定金,不是定金条款,不能要求按照双倍返还的定金罚则履行。
回复时间: 2016-11-08 09:19
根据您的描述,对方装修公司构成违约,您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装修款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或承担违约责任。你如果是和公司签订的合同,股东变更不影响公司承担责任,您仍可向装修公司主张权利。
回复时间: 2016-11-08 09:32
与你发生关系的 主体为装修公司,与其是否发生公司内部的变更无关,你可直接向公司主张违约责任,其存在为按约定提供装修服务的情况,构成根本违约,你即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赔偿损失,也可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回复时间: 2016-11-08 10:37
1、可以起诉公司要求退还主材款4.1万元并赔偿违约造成的全部损失;2、和公司签订合同法定代表人变更和你无关,起诉公司即可;3、公司承担经营责任,股东以自己的出资份额承担有限责任。4、公司股东之间的股份转让、出售股份及内部承包的事宜,与你们无关,公司经营产生的债务均由公司承担。
回复时间: 2016-11-08 14:19
可以要求装修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6-11-11 10:52
对方装修公司构成违约,您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装修款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或承担违约责任。你如果是和公司签订的合同,股东变更不影响公司承担责任,您仍可向装修公司主张权利。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厦门
山东聊城
福建莆田
浙江金华
江苏无锡
山东东营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4030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8005
广西 柳州
人气:714711
陕西 西安
人气:58447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67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