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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辞职方面咨询

广东-深圳 04-25 14:50  悬赏 0  发布者:华梅 给我留言  回答:(8)
我在公司合同期满,按公司规定已提前一个月写了书面申请辞职,但公司缺人,延迟辞职到期时间,3月19日辞职批到5月30日,4月19日开始我没有上班,厂里说我三天没上班就算是自离,到时没工资了,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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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4-25 17:10
1,公司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应发给我工作期间的工资,
回复时间: 2012-04-25 14:56
不合法,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2-04-25 15:05
不合法,你按照提前三十天提出即可,
回复时间: 2012-04-25 15:14
合同到期没有续签书面合同,你有权随时离职,必须发放工资,不能算自离
追问:

发放工资有没有规定时间?

回答:

原则上离职后三天内发放,最迟不能超过下一个工资发放日

回复时间: 2012-04-25 15:21
公司的做法明显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你可以在4月19日就离开公司,并要求公司立即结算工资。
回复时间: 2012-04-25 15:35
不合法。
回复时间: 2012-04-25 16:22
不合法
回复时间: 2012-04-25 17:14
不合法,试用期满劳动者辞职只要尽到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如不发工资,可以申请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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